办理时,按照地税局的规定,如果是住宅出租,年租金在六万以下的,按照4%缴税,也就是说,一套年租金在两万的房子,需要缴纳800块钱的税。值得一提的是,按理说这部分钱应当由房东来缴纳,但是现实中很少有房东会为了承租人提取公积金而主动去缴税,这些钱最终还会由承租人来买单。
准备好了这些材料,也不能马上提取到公积金,按照规定,本人不能直接去青岛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积金,应由本人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去办理。
如此算下来,为了租房子提取公积金,所付出的时间和金钱成本无疑是很昂贵的。
政策遇冷 办理成功者寥寥无几
尽管有关部门推出这一政策的初衷,是为了让公积金发挥更广泛的作用,覆盖更多的人群。但是能够走完这些程序,成功提取到公积金的人,却寥寥无几。
记者6月23日来到李沧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了询问,工作人员表示,有关房屋租赁合同和发票的事,记者需要去李沧区房屋管理中心咨询一下相关手续,记者随后来到了李沧房屋管理中心,但负责问询的工作人员对此却并不知情,工作人员提示记者可以去17号窗口进行咨询,17号窗口的工作人员表示,房管中心只负责租赁合同的备案,发票的事记者需要跟地税局联系。为此,记者特意拨打了李沧区地税局的电话,才基本搞清楚了大体流程。
通过记者的咨询可以看出,尽管租房提取公积金这一政策已经施行了一段时间,但是普及率还不高,甚至就连工作人员对具体的流程也非常陌生。而据记者了解,截止到目前,能够最终提取到公积金的人非常之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