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卓公积金缴存不再发存折和卡(2)

住房公积金2018-11-28李天扬老师

  新系统启用前,系统逐月划扣金额标准为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减一元后的金额。

  新系统启用后,逐月划扣金额标准为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减十元后的金额。

  需要提醒的是,新办理逐月划扣服务的职工,必须先办理绑定账户,且此账户将作为划扣金额的转入账户。

聚焦新系统四大主要变化

  无存折无卡,三种方式可查询个人缴存信息

  新系统上线后,缴存职工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本人公积金账户即时信息:

  一是登录中心网站http://www.dggjj.cn/;

  二是前往住房公积金中心、建行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柜台查询;

  三是已签约建行公积金查询的职工可持本人名下任一建行金融卡到全市建行自助终端查询。

  说明:缴存凭证是告知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的有效凭证,凭证涵括内容比较丰富,包括姓名、缴存单位、个人账号、证件号码、缴存比例、缴存基数,当前余额、打印日期等,不包括缴存明细,查询缴存明细可以通过上述三种方式进行查询。

逐月划扣模式改变 手续费减免

  新系统启用前,系统逐月划扣金额标准为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减一元后的金额。

  新系统启用后,逐月划扣金额标准为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减十元后的金额。

  举例:比如市民胡先生每月交600元,加上之前账户剩余500元,现在账户总共1100元,那么之前的逐月划扣只能划600-1=599元,现在可以划1100-10=1090元。这对于公积金账户里面有充足余额的市民来说,就算缴存小于月供,还可以充分利用到余额。

新系统二期将实现个人网上提取申请

  新系统实现了与房管部门信息联网互通。公积金贷款申请无需开具《借款人家庭第二套住房认定协助查询函》和《借款人家庭住房信息查询证明》,这个程序的减少,不仅让市民减少跑腿,同时也省去了几十到几百元不等的查询费用。公积金中心表示,市政府为建立信用系统,已搭建了一套数据共享平台。公积金中心将在系统上线后,逐步完成该平台的连接和平台数据的应用。

  新系统在网站能实现查询余额功能,也能查询缴存明细。在系统二期还将实现网上业务办理功能。包括单位网上归集业务办理,个人的网上提取申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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