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
市中招办统一进行网上投档录取。投档顺序按照先中高职贯通志愿,后中职志愿进行。
(一)中高职贯通录取: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要求,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录取。中高职贯通录取总分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中高职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被中高职贯通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再进行中职志愿的投档。
(二)中职志愿录取: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要求,依据招生学校事先向社会公示的录取办法,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进行一次性投档录取。
(三)征求志愿
招生学校统一录取工作结束后,市中招办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公布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名单。对未被录取且愿意征求志愿的考生,可根据学校余额计划和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1所学校并到招生学校进行登记。招生学校按照招生要求进行审核录取,同时将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名单汇总后报市中招办批准。
征求志愿录取仅限中职志愿,中高职贯通志愿不进行征求志愿。参加征求志愿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已经市中招办投档,但因未达到学校事先公布的专业要求且不愿校内调剂被退档,愿意就读其他中职校的考生;
2.未经市中招办投档,但符合2016年随迁子女报名条件且参加了中职校自主招收随迁子女入学考试,并愿意就读中职校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