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文艺和体育特长生的选拔
为培养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我校在2016年单独招生中通过学生自我推荐报考,选拔和招收有文艺和体育特长的考生。
1、特长生招生计划
类别 | 项目 | 人数 |
文艺特长生 | 声乐、器乐、舞蹈、编导、播音主持 | 15 |
体育特长生 | 田径、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跆拳道、健美操 | 15 |
2、文艺、体育特长生必须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参加文化联测,还需填报、邮寄相应特长生报名表,并根据安排来我校参加加试。
3、参加文艺特长生加试的考生,器乐类特长生须具备各类器乐考级达八级以上(含八级)的证书或中学生艺术展演中获奖;舞蹈类特长生须具备考级证书或在县(区)级及以上级别的艺术类比赛或中学生艺术展演中获奖。来校参加文艺特长生加试时须提交考级证书或获奖证书原件,经学校审核后,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文艺特长生加试。具体报名条件、资格考试内容和录取办法等详见《2016年单独招生文艺特长生招生办法》。
4、参加体育特长生加试的考生需具有二级运动员证书或具有等同于二级运动员水平,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育特长考试。考试通过预录取,并根据考核总成绩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具体报名条件及安排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告。具体报名条件、资格考试内容和录取办法等详见《2016年单独招生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5、文艺及体育特长生加试通过即预录取,并根据考核总成绩排序确定录取专业。未通过加试的考生按非特长生进行选拔录取。
6、文艺及体育特长生加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4月15日
地点: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六、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
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联测考试成绩+职业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划线。
2、录取规则
(1)总的录取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科类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文化联测考试成绩、英语成绩顺序依次排序。
(2)政策性加分办法
①已参加高考报名的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录取时总分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总分加10分。
②烈士子女考生录取时总分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总分加3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总分加10分。
③高中阶段获得地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在录取时总分加20分,获二、三等奖的考生录取时总分加10分。
④高中阶段在地市级体育或艺术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第一名加15分、第二名加10分、第三名加5分;在省新概念作文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
⑤必测科目加分:必测科目成绩中每有1A加10分,每1B加5分,最多加4个。所有加分累计入文化联测考试成绩,达到或超过文化联测考试满分(180分)的,以文化联测考试成绩满分计算。必测科目成绩以2015年及以前参加学业水平测试的成绩计。
⑥申请加分的考生,需在学校招生网下载、填写相应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和对应材料复印件于2016年1月31日之前通过邮局EMS方式(以邮戳为准)寄至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请注明“单独招生报名材料”或将所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招生办公室邮箱jmizsb@126.com。同时于职业素质综合测试时(4月16日)将申请表和对应材料原件交学校审核。
⑦必测科目等级加分考生无需提供材料,学校将根据省考试院提供的成绩进行换算。
⑧如加分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我省2016年招生政策为准。
以上加分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3、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同时,须考生高考体检合格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