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在考试前或考试期间,因生理原因或其他临时性疾病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可申请缓考,经审批同意后,参加集中补考。
3.因伤病申请免考或缓考的考生,必须由考生及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免缓考申请表》,并附医院或民政部门相关证明,经班主任、任课体育教师签字,加盖学校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后生效,并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4.免、缓考申请集中审批时间为3月29—30日,如遇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
七、考务工作
(一)组织领导
1.市教育局依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全市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城区学校的考试工作。
2.各城区教育局和考点学校负责考生组织工作,各考点学校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为考试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后勤保障。
3.大冶市、阳新县教育局依据本方案负责组织辖区学校的考务工作,并于考试结束后1周内上报测试成绩。
4.市教育局成立体育考试工作督察组,对体育中考工作进行巡视和督察,对弄虚作假、舞弊等违纪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考点学校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外公布,全面接受各方监督。
(二)考务人员
针对体育考试规模大、开放程度高、组织工作复杂等特点,市教育局将选拔培训一批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教师参加考试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站在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高度,重视体育中考工作,精心组织,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2.各学校要通过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监测制度和体育教学活动医务监督制度,科学组织体育锻炼,正确使用体育器材,对经医疗机构认定不能参加剧烈体育运动的考生,坚决实行免考。
3.各学校建立完善体育考试期间的应急预案,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考试期间须由学校领导带队,组织学生有序地参加体育考试,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师生的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师生乘用的车辆和司乘人员必须具有营运资格,车况良好,严禁超载。
4.各考点学校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考场设置科学、规范、安全。各考点学校要设立医疗救护点,配备专业医护人员、急救药械和救护车辆,与当地医疗急救中心保持联系,确保考试安全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