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市直公办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驻韶中省厂矿教育处(科)、市直学校:
根据《转发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韶教联〔2015〕5号)和《关于做好市区普通高中2016年招生工作意见》(韶市教〔2015〕44号)精神,为推进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今年全市省一级以上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按省要求“安排不低于40%的公费招生名额,按初中学校在校生数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含民办)学校,并逐年提高直接分配的比例”。市直公办普通高中(广东北江中学、韶关市第一中学、韶关市田家炳中学)将严格按照“指标到校”要求面向全市开展招生指标到校工作。现就做好2016年市直公办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工作要求如下:
一、工作要求
普通高中招生涉及到广大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的和谐发展和社会稳定,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教育综合改革的政策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指标到校”工作的领导,确保推荐和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不出纰漏。校长对招生工作负总责。各初中学校要进一步广泛宣传、全面发动、规范操作。“指标到校”政策要让每一个毕业生都知晓,推荐的关键环节和结果要全面公示,做到监督充分、工作透明、择优推荐。普通高中招生学校要认真总结上一年的免试直升实验生和推荐生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切实做好指标到校生的审核录取工作,做到程序严密、结果公正、不出差错。
各县(市、区)应严格采取将本县(市、区)属公办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安排不低于40%的公费招生名额,按初中学校在校生数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含民办)学校,并逐年提高直接分配的比例。
二、市直公办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名额分配及推荐办法
指标到校生包括“免试直升实验生、推荐生、体育艺术特长生”三类。
(一)免试直升实验生
广东北江中学、韶关市一中、市田家炳中学今年全部加入免试直升高中的探索实验行列,三校免试直升人数及招生范围如下:广东北江中学100人(面向全市初中学校);韶关市一中100人(面向全市初中学校);市田家炳中学为100人(其中面向本校初中部招收50人,面向市直厂矿及市辖三区初中学校招收50人)。此类学生实行免试录取,各有关初中学校根据市直三所普通高中学校免试直升实验生招生录取条件(详见附件1)按本校的分配名额(详见附件2)进行推荐,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所普通高中的免试直升实验生,推荐名单须经校内公示后再行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