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直公办高中指标到校工作的通知(2)

中考政策2018-08-13三水老师

(二)推荐生

市直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在各县(市)的推荐生招生总名额由我市下达给各县(市)教育局,各县(市)教育局根据本县(市)初中学校具体情况下达分配具体名额;市直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在市区的推荐生招生分配名额由我局直接下达给市区各初中学校,由区教育局负责监督跟踪各初中学校落实。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各初中学校认真对照市直三所普通高中学校推荐生招生录取条件(详见附件3),按本校的分配名额(详见附件4)进行推荐,每个学生只能参加一所普通高中的推荐生招生,推荐名单须经校内公示后再行上报。

此类学生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推荐生学业考试成绩在市区录取分数线下10分内均可录取。

(三)体育艺术特长生

体育艺术特长生以招生学校为主体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招生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5),体育艺术测试统一在5月31日上午进行。

三、工作时间安排

(一)2016年5月20日前各有关初中学校完成指标到校生推荐工作,并用5个工作日对免试直升实验生及推荐生名单进行公示。

(二)2016年5月31日前各有关初中学校把以下材料按推荐名额分送各普通高中学校:

1.《2016年市直公办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登记表》(附件6)一式2份;

2.《2016年市直公办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推荐名册》(附件7)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3.学生户口本复印件(学校需在审核后的复印件上签注”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公章);

4.学校公示材料。

(三)市直各普通高中学校在6月10日前将《2016年市直公办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录取名册》(附件8)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进行审核。

四、其他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股负责指标到校跟进落实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协调沟通,及时做好联系和跟进工作。相关联系人信息请于4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人:苏才念(电话:8777060,邮箱:sg8777060@163.com);

广东北江中学联系人:张广庆(电话:8763377,邮箱:ching800@126.com);

韶关市第一中学联系人:江锐(电话:6913935,邮箱:sgyzjxc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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