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
四、招生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对象为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等。
报考“3+4”本科和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的考生必须是具有我省初中三年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报考五年制和“3+2”高职的考生必须是参加当年中考的初中毕业生。
教育类专业新生须从当年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中录取,不实行自主招生。
根据省教育厅、省卫生厅有关文件精神,我省中等职业学校不允许招收中等医学类专业的省外学生。
五、招生来源计划
(一)中等职业学校继续实行网上填报招生来源计划,继续实行现场确认为主,远程确认为辅的方式。具体办法和要求按《关于报送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冀招委中[2015]1号)执行。
(二)各中职学校要根据自身办学条件、社会需求,合理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专业,不得盲目扩大、虚报招生计划。
有关学校要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可适度扩大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专业招生规模。
(三)凡未列入省招生来源计划的各类、各层次学校,省教育考试院不办理审核录取手续。
(四)凡列入我省招生来源计划的学校,当年不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集中录取的,取消该校下一年度列入省招生来源计划资格。
六、体检、填报志愿、建档
(一)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可由县(含)以上招生部门统一组织体检工作。
(二)各级招生部门要加强对考生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志愿的指导工作,要尊重考生的自主选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考生报考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有条件的市可实行网上填报志愿。
(三)报考“3+4”本科、五年制和“3+2”高职与各普通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每一录取层次可填报一所学校志愿、每所学校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
(四)参加全省统一中考且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各市招生部门按要求建立考生档案。
七、自主招生报名
中等职业学校可实行自主招生。录取学员报名办法如下:
(一)报名学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所报学校办理报名手续。无身份证者,可到当地公安户籍部门开具带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证明上需注明身份证号。报考学制为两年以下(含两年制)专业的高中毕业生还需携带高中毕业证书(含同等学历,下同)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学员要认真填写《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