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志愿的考生,必须取得所在区中招部门审核认定的均衡资格。
中考报名信息确认后,将以区域内有均衡招生资格的考生总数为基数,根据各初中学校生源情况,将各重点高中均衡招生计划按比例分配到各初中。
提前批志愿供其他县(市、区)考生填报,章贡区、赣州经开区考生无须填报。
2.报考重点高中统招的考生可在重点高中志愿栏内选报一至三个平行志愿,分别填报在重点高中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栏。分别在以下学校选报:赣州中学、赣州一中、赣州三中、赣州四中、赣南师院附中。
3.符合重点高中均衡招生条件并愿意参加重点高中均衡招生录取的考生可选报一至两个重点高中均衡志愿,分别填报在重点高中第一均衡、第二均衡志愿栏中。考生必须在志愿栏中填写有均衡招生计划的重点高中学校及代码,没有填写均衡生志愿的不参与均衡生录取。
4.考生可在重点高中第四志愿栏选择填报一个重点高中调剂志愿。如重点高中统招、均衡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从填报了该校调剂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如该校无剩余计划,则调剂志愿无效。
5.报考一般高中统招的考生可在一般高中志愿栏选报一至两个平行志愿,分别在以下学校选择填报:厚德外国语学校、潭口中学、虔州艺校。
★重点高中录取办法
1.重点高中统招
根据各重点高中学校统招计划,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平行录取,至招生学校统招计划完成为止。
如考生总分相同,则语数外三科分高者优先,如语数外三科同分,则物理和化学两科分高者优先,如还同分,则全部录取。
2.重点高中特长生
重点高中招收音体美特长生的专业成绩认定按市教育局印发的《2016年赣州市中心城区七所普通高中招收音体美特长生实施方案》执行。特长生录取资格由市教育局审核,文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报考学校录取最低分数线的60%划定,录取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重点高中第一均衡
根据各招生学校分配到生源学校的均衡生计划,在该校有均衡生录取资格且填报了重点高中第一均衡志愿的考生中,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后一名同分者全部录取)。为保证最大限度地完成均衡招生计划,原则上在招生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降120分作为均衡招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对未完成的均衡生计划,将在所有填报了重点高中第一均衡志愿、符合均衡生录取资格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择优调剂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