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中考高中录取政策改革解读(2)

中考政策2018-06-24李天扬老师

招生录取原则是将基础素养评价和考查科目评价合格作为录取的基本条件,将会考科目等级作为限制条件,以考试科目原始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也就是说在考生录取时,将满足基本条件(基础素养评价和考查科目评价合格)的考生,根据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四科会考成绩分为“至少2B2C、至少4C、4C以下”三个等级。录取时,先录取第一等级(至少2B2C)的考生;如果还有剩余计划,再录取第二等级(至少4C)的考生;最后再录取第三等级(4C以下)的考生。此外,在每个等级内,录取将会按照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次录取。

达不到第一等级的考生仍有参与高中招生录取机会

根据初步统计,今年淄博市各区县招生计划数超过本区县初中毕业生达到2B2C以上的人数,从400人到1000多人不等。也就是达不到2B2C的考生仍然有机会参与高中招生录取,而且还可以通过会考科目重考争取更好的录取机会。

关于志愿

两次志愿填报

今年中考招生志愿填报分两次进行,即分为首次志愿填报和二次征集志愿填报,均设置三个志愿,一是可以为考生增加选择空间,二是可以提高录取效率和精准度。

平行志愿录取

今年高中非指标生计划和征集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办法。即,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在同批次考生中,分数高的学生具有优先选择权,按照成绩高低排序,依次检索考生一、二、三志愿,直至录满招生计划。这样可最大限度地避免高分落榜现象,更加公平、公正。

指标生计划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指标生计划只录取首次志愿填报的第一志愿考生,以充分发挥指标生分配政策对促进初中学校均衡发展、全面推进我市素质教育深入实施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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