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中考高中招生方案实施意见

中考政策2018-06-05王新老师

淮安市教育局文件

淮教发〔2015〕6号

淮安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教育局,市开发区、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市直中学:

为进一步落实2016年我省初中教育工作会议对初中教育工作的要求,不断深入实施课程改革,巩固素质教育成果,更好地发挥中考的评价和导向作用,实现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按照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中考改革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基础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现就2016年我市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试性质

2016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合并进行,兼有毕业认定和升学选拔功能。中考命题、考试、阅卷工作在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统一组织实施。

二、考试、考核要求

1考试部分

(1)考试科目、分值、时间及形式

科目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化学

思想品德

历史

信息技术

合计

分值

150

150

150(30+120)

140(80+60)

100(50+50)

10

700

时间(分钟)

150

120

120 

140(80+60)

100

30

660

考试形式

闭卷书面

闭卷书面

闭卷书面

闭卷书面

开卷书面

上机操作

备注

①英语考试含听力、口语测试和笔试,其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30分,由省统一命题,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笔试部分满分120分。②数学考试不允许使用计算器。③物理学科满分80分、考试时间80分钟;化学学科满分60分、考试时间60分钟。两科实行合场、分时、分卷考试。④思品、历史学科实行合场、合卷考试。⑤地理、生物学科按2016年已考成绩计入中考总分,满分20分。⑥体育考试满分40分,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发文。⑦2016年中考满分分值为7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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