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具有国编学籍的初中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报名。户籍在我市、学籍在外地、要求回我市参加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可将学籍转回户籍所在地学校,或持就读学校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初中学籍证明,经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后报名。
报名数据要求完整、准确,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学籍号等关键信息要与学籍信息保持一致,高中录取结束后,省教育厅将录取数据同学籍数据进行比对,没有通过比对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考试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20日。
变化二:加分优录政策有所调整
根据省教育厅和有关部门相关政策,并参照高考[微博]录取,对加分优录政策进行了调整。
取消了烈士兄弟姐妹考生加分;将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由原来在中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调整为增加5分;将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由原来的同等条件下优录调整为在中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增加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军人子女,可在中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增加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可在中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加分优录同中考报名同期进行,办理日期截止到4月30日。
变化三:明确上线同分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按批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采取网上投档录取的方式,在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之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则按优录条件进行录取;若仍然相同,则依次按语数英三科分数之和、理综分数、文综分数高者优先录取;经过上述排序还有相同者,在征求招生学校意见的基础上,调整计划录取。
变化四:缩短普通高中录取时间
为方便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提高工作质效。今年普通高中录取时间调整为7月16日至8月4日,录取结束时间比去年提前两周。个别确需补录的,在8月底再适当安排时间进行补录。
市教育局强调,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限制、阻挠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参加考试,对辍学的学生,各初中要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及时进行劝返并动员学生报名参加中考。据介绍,今年我市将继续试行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录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采取纸质志愿填报与网上填报志愿相结合方式进行,严禁强迫考生填报或改报志愿,严禁他人代填、代改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