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教委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决定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并从2018级初一新生起施行。
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不仅减少考试次数,实现一考多用,还将减轻学生重复备考的负担和压力。《实施意见》规定,下一步将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重点考察学生能力发展水平,合理控制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根据《实施意见》,招生录取办法将进行调整,到2021年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改变唯分数论。
其中,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学生的思想道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评价结果以《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试行)》的形式呈现,设A、B、C、D四个等级。评价报告册及等级经公示后提供给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使用。
根据《实施意见》,将普通高中招生方式整合为统一招生、校额到校、自主招生三类,适当给予学生自主选择和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机会,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
《实施意见》延续北京市现行中考方案给予学生适当选择权的特点,在全开全学、全科开考、全科赋分的基础上,在部分科目中选择最好成绩科目计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