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改革后,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信息,是使用注册号查询还是使用统一代码查询?
答:改革后,登录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www.nbaic.gov.cn)查询企业信息,已申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获取统一代码的,使用统一代码进行查询;尚未换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没有统一代码的,使用注册号进行查询。
问:改革后,对纳税人识别号有何影响?登录宁波市国(地)税务局网站进行申报用哪个号码?
答:登录宁波市地方税务局网站(www.nbcs.gov.cn)或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网站(www.nb-n-tax.gov.cn)进行申报,2015年10月1日后新设立的企业纳税人,统一代码即是纳税人识别号,可用于办理涉税业务;10月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暂使用原纳税人识别号办理涉税事项。
问:什么情况下企业需要向税务部门办理“清税证明”?
答:一是企业住所变更涉及跨省市、区县迁移的;二是企业申请注销登记的。以上两种情况企业需要先到税务部门办理清税手续,取得“清税证明”后再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