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婚假和产假最新规定,上海二胎产假规定多少天(2)

职场法则2018-06-26李天扬老师

此外,在原来国家鼓励晚育的导向下,各省市通过地方立法都规定了晚育护理假,假期则各不相同,有3天、7天、10天、15天等。

“本市原先规定的晚育护理假为3天,即晚育妇女的配偶可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邬惊雷说,《修正案(草案)》拟将晚育护理假调整为配偶陪产假,而对于假期的具体天数,论证过程中也曾考虑过7天、10天、15天等方案。

“考虑到社会普遍认为晚育护理假3天较短,为了体现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的人文关怀,支持男方对生育妇女进行照护,同时兼顾用人单位负担等因素,经协调,综合平衡各方面因素,根据多数意见,将配偶陪产假规定为10天。”邬惊雷说。另外,配偶陪产假期间工资,应当由用人单位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所有劳动报酬发给。

邬惊雷还介绍了上海市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有关情况,以及相关公共服务举措。邬惊雷说,上海市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目标人群包括:双独夫妻、单独夫妻、非独夫妻。鉴于双独、单独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的政策已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后,新增加的目标人群主要是夫妻一方或双方为上海市户籍、均为非独生子女、已生育过一个孩子的夫妇,约为77.6万对。

邬惊雷说,综合考虑上海市育龄妇女的年龄结构、平均初育年龄、生育间隔、生育意愿及办理申请后的实际生育比例,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可能新增的出生人口数进行高、中、低三种方案测算。根据测算,短期内(3-5年)全市户籍人口最有可能新增出生人口6万-12万人,每年约新增2-3万人;流动人口在沪出生平均每年新增2万人左右。预计近几年全市常住人口出生数量平均每年在26万人左右,2016年-2018年出生人口数量将处于相对高峰期,2019年以后随着生育旺盛期妇女数减少,出生人口数量将逐步回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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