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必须把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履行好带队伍的主体责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教师教育工作者占事业单位的大头,领导人员是关键,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高校校长负责制,坚持党组织领导下的中小学校校长负责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党委(党组织)在各类学校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政治家、教育家办教育,认真贯彻《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按照具有新疆特色的好干部标准和“讲政治、会管理、懂教学”的要求,配齐配强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书记校长原则上从教师队伍中产生,不能脱离教学一线。深入实施中小学十百千优秀书记、校长队伍建设工程,进一步加大对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中小学书记、校长培训培养的支持力度。修订完善高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中小学书记、校长考核指标体系。
第二,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学校基层党组织要成为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领导核心,成为校内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成为教育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成为塑造美好心灵的领导核心,必须强化政治引领功能,加强对师生的教育引导。制定自治区实施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办法,修订完善《自治区高校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目标体系》。加强各类学校党建工作力量,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加强在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学生特别是少数民族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把更多的少数民族优秀人才吸纳到党组织中来。按照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求,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群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建立组织、教育等部门参加的学校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学校党建工作。
第三,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建设。教师从事的是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人的工作,肩负着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服务各族人民、弘扬社会正能量的神圣职责,必须把铸魂立德摆在首位。要把政治标准作为教师聘用的首要标准,严防政治上不可靠的人进入教师队伍。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教育、师德师风教育,把师德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严格执行师德“红七条”底线要求。加强政府督学力量,严格执行教学考核、教材使用、教学过程督导制度,严肃课堂纪律,强化教学管理,发挥好广大教师在“去极端化”中的教育引领和示范带头作用,全面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对在反分裂、“去极端化”斗争中冲锋在前、积极发声亮剑的优秀教师,要重点关注、重点培养。建立地县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中小学校制度,加大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联系专家中的教师比例。加强学校思政队伍建设,突出抓好班主任、辅导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实施中小学德育骨干培训培养工程。各级师范院校要把“四有”“四好”教师要求作为必修课,进课堂、进教材、进学生头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