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加大干部队伍管理监督力度。紧盯台上唱高调、台下发牢骚,明里一套、暗里一套的“两面”干部;思想表现忽左忽右,在重大原则问题上躲闪回避、不敢碰硬、明哲保身、搞政治投机的干部;拉拉扯扯、吹吹拍拍、搞“小圈子”、拉帮结派,搞利益共同体的干部;胆大妄为、利欲熏心、公权私用的干部;侵害群众利益、优亲厚友、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作为管理监督的重点,严加教育、严肃处理。加强分析研判、日常考核、任职考察、审查核实甄别带病干部。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查”;纪检监察机关关于考察对象党风廉政情况的意见“凡提必听”;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对职数、程序、条件“必审”。严格执行《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开展为官不正、为官不实、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治理,坚决调整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强、作风不实的干部,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为好干部打开成长空间,为全面从严治党打下干部工作基础。
第七,严格落实部门党组(党委)管理干部队伍的责任。《党组工作条例》是党组设立和运行的总依据总遵循,对于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地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认真抓好《党组工作条例》的学习贯彻,研究制定自治区实施党组工作条例办法,规范党组设置,健全各级党组。各级举办条例培训班,轮训党组(党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修订完善党组(党委)工作规则,规范党组(党委)工作运行,切实履行从严管理干部队伍责任。今年对各地各部门学习贯彻《党组工作条例》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提高党组(党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