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5新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九个死刑罪

职场法则2018-11-04才子老师

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第三稿【下称:刑法修正案(九)】。基于辩护人的视角和法治立场,本律认为:刑法修正案(九)与刑法修正案(八)一样,整体上仍坚持“重刑主义”的立法理念,仍坚持“形缓实严”的做法,刑法修正案(九)整体上体现出“新增入罪行为和罪名、提高刑期”的鲜明特征。就现实国情而言,死刑的限制和存废问题,是中国法治终极命题之一,是中国法治进程的“晴雨表”,甚至是:死刑废,法治兴;死刑兴,法治损!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通过,表明立法机关正在进一步贯彻“少杀、慎杀”的死刑政策,正在逐步破解社会大众头脑中“死刑不能废”的“思维魔咒”,这也应是刑法修正案(九)最大的亮点,起码本律是这样认为的。

一、刑法修正案(九)背后的“少杀、慎杀”死刑政策之社会背景

2011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刑法修正案(九)通过之前适用死刑的罪名共55个。据媒体报道,刑法修正案(九)将取消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等9个罪名的死刑,之后尚有46个罪名保留死刑。

刑法修正案(八)取消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后,我国社会治安形势总体稳定可控,一些严重犯罪稳中有降。而古今中外的社会实践早已表明,取消死刑,不见得就会对社会治安形势形成负面影响。而死刑之存废,与社会治安之好坏,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基于众多法学家、律师长期呼吁减少死刑、甚至是废除死刑的客观事实,也基于限制或废除死刑适用的现实国际压力,社会各方面对减少死刑罪名整体上持反应正面。显然,这正是刑法修正案九进一步贯彻“少杀、慎杀”死刑政策的社会背景。

二、刑法修正案(九)进一步贯彻“少杀、慎杀”死刑政策的具体内容

刑法修正案(九)中的众多条款,反映出立法机关在进一步贯彻“少杀、慎杀”死刑政策,具体内容包括:

其一,“罪名”方面,对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等9个罪名的刑罚规定做出调整,取消死刑。

其二,“定罪量刑”方面,刑法修正案(九)第二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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