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范文(2篇)(2)

整改方案2018-09-18李天扬老师

(三)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顿。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制度,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用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大力整顿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多的食品行业,建立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此项工作由县质监局负责)

(四)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顿。严格食品流通许可制度,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机制,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建立销售者主动退市和工商部门责令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监督食品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加强自律。完善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开展对食杂店、集市流动食品摊点、小超市等场所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大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和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此项工作由县工商局负责)

(五)加强餐饮消费环节整顿。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制定并实施餐饮消费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计划,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和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餐饮消费环节专项整治和大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对其采购的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抽查,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此项工作分别由县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六)加强畜禽屠宰整顿。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管力度,加大对私屠滥宰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违法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出厂未经品质检验或经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产品等行为。查处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的行为。严厉查处私屠滥宰行为。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肉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打击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畜禽肉和注水肉等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进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加大屠宰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相关应急处置机制。(商务局牵头,农牧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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