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监督比较乏力。目前各单位虽然建立了党内制度的监督机制,明确了由纪委、监察、审计和职能部门,以及党员群众共同组成的监督主体,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但从实践来看,党内制度监督还显得比较乏力,主要体现在:其一,监督渠道不够顺畅。普通党员由于没有充分的知情权,对重大决策缺乏了解,导致他们想监督而无法监督。而相关制度监督部门也存在一定程度的监督顾虑,担心制度监督太严了,党员干部受不了,上级领导嫌自己工作太死板,而时常通融、照顾、迁就和退让,使制度监督无力。其二,监督方式欠科学。党的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干部任前公示等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实践中只是走形式,其班子成员彼此起不到监督作用;民主评议结果往往不对外公开;一些组织部门很少向党员群众反馈干部任前公示后的情况,让党员群众觉得公示只是个形式,从而影响党员群众监督的积极性。
加强党内监督的几点对策
当前,应当针对党内监督制度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扎实推进党内监督制度建设,重点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增强党内监督意识。党内监督意识是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当前增强全党党内监督意识,首先要筑牢思想基础。坚持思想教育先行,通过广泛深入的思想教育,使党员认识监督制度的内容和价值,认同党内监督制度。在教育中,一方面,要突出重点,加强党性修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开展“三严三实”的教育,进一步强化党纪的刚性约束,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摒弃好人主义、面子顾虑,营造党内良好政治生态。另一方面,要让广大党员干部认识到党内监督制度建设不仅是建立一种规范,而且是党员精神和使命感的体现。其次要加强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划出思想上的红线、行为上的界限,遵规守制,严格以党内监督制度来规范思想和行为。此外,要将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认识到履行党内监督不仅是一种义务,更是源于党员内心的信仰与行为习惯,要强化党章意识,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的问题,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要把党内监督作为制度建党、治党,作为管党强党的治本之策,扎紧党内监督制度的“笼子”。
优化制度设计。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党委和纪委要做好统筹规划和协调配合,以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首先,要加强规划。各级党委和纪委要承担起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真正以长远、全局和战略的眼光,做好监督制度建设的总体规划和统筹安排工作。特别是对于中央和上级的相关制度,要组织党建相关领导和专家进行深入的学习研究,并结合实际进行总体设计和规划。其次,要强化党委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各级党委及其职能部门要担负起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的直接责任,需就制定的制度召开座谈会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进行调查研究和论证,制定符合实际、可操作的党内监督制度;要把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纳入党建工作年度考核中,列为职能部门及其主要领导的考核指标。最后,要建立统筹协调机制。要形成纪委指导,党委领导和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协调联动、整体推进的统筹协调机制,从而实现党内监督制度之间相互衔接和配套。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