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由县纪委对不守纪律、不守规矩的领导班子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依纪依规进行处理。县处级领导干部逐一列出个人“不严不实”问题清单,县委梳理汇总“不严不实”问题61条,明确整改目标责任、措施时限。对全县基层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实行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对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清单15项、“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7项、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清单2项进行了细化;对基层纪委(纪工委、纪检组)责任清单17项也予以了细化。对履行“两个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的5家基层党委(党组)、2个镇和4家单位纪委(纪检组)分别下发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抄告单。严格执行《中共丰县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制止不力,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地方,按照《中共丰县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予以责任追究,既追究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2015年全年实施责任追究21起。
3.关于一些农村党组织建设基础薄弱,阵地意识淡化,战斗堡垒作用弱化,有的村级党组织长期软弱涣散,整治帮带不到位的问题。
进一步夯实农村党建基层基础工作,2015年11月召开了全县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相关会议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下发《关于在全县实行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意见》等文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的意见》,全面完成了2015年年初确定的38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任务。持续有效开展“三解三促”等活动,全面推行梁寨镇“四个一”走村串户工作法。健全完善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县四套班子领导“七一”走访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60名,87家县直单位与742户困难家庭进行“助三夏”结对帮扶;选派500人次组建15个工作组分两批全覆盖进驻15个镇(街道)、371个村(社区)集中开展“五联系五提升”活动,办实事好事130多件,排查矛盾纠纷1050件、化解751件。
4.关于有的领导班子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态度不够坚决,守纪律、讲规矩缺乏刚性约束的问题。
在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建立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日常学习制度。重新细致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通过“周末课堂”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坚决贯彻落实《江苏省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三十条行为规范》,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