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着力破解“四唯”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二十字好干部标准,是新时期选人用人的基本遵循,对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重大指导意义。为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中央修订了《干部任用条例》,把好干部标准贯彻体现到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基本条件、基本要求等各个方面。同时,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中存在的“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改进措施。在解决唯票问题方面,着重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特别是加强对“动议”环节的把关,对考察对象人选的把关;改进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综合运用多种方式了解真实民意,科学分析得票情况,把得票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而不是唯一依据。在解决唯分问题方面,印发了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不是所有的岗位都搞竞争性选拔,要从实际需要出发,合理确定竞争性选拔的职位、数量和范围;实行竞争性选拔不能只看分数,要坚持实践标准、实绩依据、实干导向,引导干部在重实干、出实绩上竞争,防止把严肃的干部工作搞成选秀表演。
在解决唯GDP问题方面,印发了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把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经济发展,以及民生改善、社会和谐、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债务状况等约束性指标的权重,对那些违背科学发展要求,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造成恶劣影响的干部,实行终身追责。通过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真正使那些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干部受到褒奖和重用,使那些做表面文章、热衷于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干部受到约束和警诫。在解决唯年龄问题方面,坚决纠正一些地方简单地以年龄划杠、任职年龄层层递减的现象,充分调动各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对那些尽职尽责、踏实干事、精力充沛的中年干部,该使用的继续使用;对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多“墩墩苗”,多让他们挑担子。此外,进一步规范破格提拔,对破格提拔的条件、程序等作出严格限定,防止一些人借破格之名行徇私之实。
第二,严把干部考察任用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十八大以来查处的腐败分子,大多是边腐边升、边升边腐,属于典型的“带病提拔”,干部群众对此意见很大。导致“带病提拔”的原因比较复杂,有的是“两面人”,不易察觉;有的发案有一定潜伏期,尚未暴露;但确实有我们了解不够、考察不深的问题。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带病提拔”发生率,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切实改进干部考察工作。把考察干部的功夫更多地下在平时,注重近距离接触干部,掌握干部活情况、掌握干部新变化、掌握干部在群众中的口碑,切实改变不考察不去了解干部、不提拔不与干部谈话、不调整很少与干部接触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