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坚持依法经营,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现在,国有企业的资产规模在不断增大,在企业深化改革、科技创新、转型升级和国际化经营领域任务繁重,面临的法律环境也更加复杂,市场竞争也更加激烈,迫切需要我们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有效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一是必须注重企业规范与自律。培育产权清晰、自主经营、行为规范的市场主体是企业改革的目标,市场主体的建立和运转,必须适应现代市场体系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基本特征。企业要在市场中立起来,健全的内部控制规范,严格的守法经营制度、完善的监督约束机制,是市场主体成熟的必由之路。二是必须卡住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关键环节。依法管理是企业立足的前提,规范经营是发展的基础,要严格控制投资,真实掌握对方资质、依法签订合约、严格履行合同,违约追究等关键环节,控制企业经营风险。三是建立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要强化国有企业的监督与制约,科学配置权力,防止国企管理者权力过大,防范并破除各种非法利益同盟。把产权制度改革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合起来,实现产权管理和运作的科学化,有效遏制国企高管尤其是“一把手”滥用权力、决策不科学不民主带来的巨大风险,使国企发挥出应有的效率与活力。
总之,市场经济首先是法治经济,依法治企是企业走向市场的时代选择与必由之路。国家要依法治国,社会要依法治理,作为一个企业就要依法治企。对于国有企业来说,依法治企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任重而道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
依法行政执法兴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深化改革时期召开的具有重要历史和现实意义的会议,会议通过的《决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昭示了我们党将法治作为治国理政基本方略的坚定决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对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依法治国必须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作为农业执法工作者,当前,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全会各项部署要求,充分认识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四中全会精神上来,扎实系统学习研究农业法律法规,依靠法治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事业,进一步提高自身依法行政水平,为改革发展、农村繁荣作出新贡献。
一、我国农业法制建设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