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新交规”实施,交管部门为您详细解读(3)

政策改革2018-09-29李一老师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汽车驾驶证自学直考管理制度由公安部另行规定。

交管部门解读:新部令引入自学直考的概念,对自学用车、随车指导人员的条件、训练的路线和时间只做了原则性规定,明确相关管理制度由公安部另行规定。贵州除黔东南州外,其它地州市还不在首批试点城市之列,但公安部列出了驾考改革时间表。最迟到2018年,将完成改革重点工作任务。

亮点七:补领、审验业务更加简便

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并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交管部门解读:原规定驾驶人只能在驾驶证核发地办理补换领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业务,新部令规定允许异地办理补换证业务,简化了转入换证体检要求,体检证明改为自主申报,进一步体现了管理的人性化。

亮点八:体检证明的起始年龄规定有变化

每年提交的身体条件证明的年龄由原来的60周岁放宽至70周岁,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交管部门解读:修改了每年提交体检证明的起始年龄规定。

亮点九:放宽申请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条件限制

机动车驾驶人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后,申请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交管部门解读:新部令细化了驾驶证降级的恢复程序,降级注销后重新申领驾驶证的间隔时间缩短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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