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油大县奖励入围条件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突出重点品种、奖励重点县(市)”的原则确定,入围县享受奖励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2015年产油大县存量奖励资金分配由中央财政根据2011-2013年分省分品种油料(含油料作物、大豆、棉籽、油茶籽)产量及折油脂比率,测算各省(区、市)三年平均油脂产量,作为奖励因素。油菜籽增加奖励系数20%,大豆已纳入产粮大县奖励的继续予以奖励,奖励资金全部用于扶持油料生产和产业发展。
◆7.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政策
为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生猪(牛羊)养殖积极性,促进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引导产销有效衔接,保障市场供应,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35亿元。奖励资金管理坚持“引导生产、多调多奖、责权对等、注重绩效”的原则。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包括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牛羊调出大县资金和省级统筹奖励资金三个部分。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按因素法分配到县,分配因素包括过去三年年均生猪(牛羊)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因素权重分别为50%、25%、25%,奖励资金对生猪调出大县前500名、牛羊调出大县前100名给予支持。奖励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本县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支持范围包括:生猪(牛羊)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良种引进、污粪处理、防疫、保险、牛羊饲草料基地建设,以及流通加工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支出。省级统筹奖励资金按因素法切块到省(区、市),分配因素包括各省(区、市)生猪(牛羊)生产量、消费量等。统筹奖励资金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本省(区、市)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2016年继续实施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政策。
◆8.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支持政策
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15亿元资金支持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和模式攻关。选择生产基础好、优势突出、特色鲜明、产业带动能力强的100多个县整建制创建。在实施内容上,重点开展技术瓶颈攻关和集成推广高产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技术模式。在创建作物上,以粮食作物为主,适当兼顾部分地区优势作物。在创建内容上,一是围绕绿色生态环保、资源高效利用、生产效能提升等方面,示范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技术模式。二是针对分区域分作物的资源瓶颈、技术瓶颈、效益瓶颈,组织开展试验试点和联合攻关。三是依托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