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师职称改革方案最新消息,江苏教师职称评定条件【细则】

政策改革2018-08-18李天扬老师

昨天,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教育厅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进行动员和部署。

在改革前,一般中学教师的职务系列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一般小学教师的职务系列为:员级、助理级、中级。而在改革后,中学教师新增了正高级职务,小学教师新增了副高级和正高级职务。

这意味着,按照培养和造就教育家的标准,中小学老师将产生出“教授”。

4年前,我省三市试点

已诞生首批正高级教师

会议上,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副厅长宓小峰介绍了此次改革出台的背景。

他说,“前不久,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符合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在此之前,国家对于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已经做了大量准备工作。”

改革可以追溯到2009年,国务院做出改革试点决定,先行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中实行分类改革。

全国第一轮试点在山东潍坊、吉林松原、陕西宝鸡三市进行。

2012年,浙江的宁波、嘉兴、衢州也参与了第二轮扩大试点工作。

去年,国务院决定将改革在全国推开。

今年4月,浙江省的改革方案获人社部、教育部批复同意,改革全面启动。

宁波市是浙江省三个先行实施改革的试点之一,宁波教育局副局长徐文姬在会上汇报了宁波市的推进情况。

据她介绍,2012年改革试点以来,共有2920人评聘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16人评聘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在中小学校初步建立起评聘结合、能上能下、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扩大了学校用人自主权,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统一中小学教师职务体系

正高级标准下月公布

浙江省教育厅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改革一个重要的意义是把中学和小学教师的职务体系合二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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