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申报
第六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必须符合《海南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规定的标准条件和要求。?
第七条学校(单位)须向教师公开岗位数额、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评聘程序。?
第八条中小学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由本人向所在学校(单位)提出申请,经本人所在学校(单位)同意,主管部门作出意见。市县(含洋浦)教育行政部门可以统筹组织实施本市县区域内的跨校申报和竞聘。?
第九条参加竞聘的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交申报材料,学校要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如下:?
(一)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
(二)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务总结报告;?
(三)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及获奖情况、专业技术项目完成情况等方面的资料;?
(四)任现职以来撰写的具有代表性的本专业论文、论著等材料;?
(五)学历、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年度考核、继续教育、荣誉称号以及专业技术资格外语等级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等证明材料;?
(六)组织评审和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报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的复印件应当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及组织评聘部门的核查人签字并加盖核查人所在单位的公章。?
第十条申报材料的受理、初审按管理权限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依照《海南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和其他相关政策,对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作出审核意见。经审核同意的材料送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程序或超过规定申报时间的,不予受理。
第三章组织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按照规定的评审权限、范围、程序,依据《海南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负责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为评委会办事机构,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和组织安排评审活动。?
第十二条高级评委会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建,一级及以下评委会由市县(含洋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建。?
第十三条评委会一般由在职的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中小学教师组成,其成员应当是专业技术水平高、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的同行专家。高级评委会不少于11人,一级及以下评委会不少于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