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 1、申请人将材料提交所属辖区公安分局办事大厅或派出所或社区服务中心; 2、相关部门及时受理、核对、录入、传输、制证; 3、申请人到材料提交地,即所属辖区公安分局办事大厅或派出所或社区服务中心领证。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为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居住证不收取费用。但流动人口因遗失、损坏而补领、换领居住证的,应当缴纳工本费。 《贵州省公安机关二十一项便民利民措施》第六条:.流动人口补领、换领贵州省居住证一律免费。 |
办事机构 | 所属辖区公安分局办事大厅或派出所或社区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 09:00--12:0013:00--17:00 详见《办理机构表》 |
办理时限 | 材料齐备、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发给居住证。 |
办事表格 | 居(暂)住证申领登记表(空白表) 居(暂)住证申领登记表(填写例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