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家属随军条件和政策,关于调整军人家属随军政策的意见(2)

政策改革2018-07-07王新老师

3月12日,经胡主席批准,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调整军人家属随军政策的意见》,决定从批转之日起实行新的随军政策。

这一政策的出台,为军旅“牛郎织女”打开了幸福之门。本报记者就此进行了专访。总参军务部副部长杨养申、总政干部部副部长王成志、总后财务部副部长戴忠义、总后营房部副部长张忍奎、总后卫生部副部长陈新年先后就有关问题作出回答,对新政策进行了解读。

全军年内10万官兵受益

随军政策的调整,将带来住房保障、随军家属就业保障、无工作随军家属基本生活、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子女入学等相关政策的配套跟进

记者:军人家属随军政策在军人福利待遇制度中占有什么样的地位?

王成志:随军政策虽然只是军人福利待遇制度的一项内容,但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一是涉及面广,此次调整全军年内将有近10万名官兵受益。二是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影响力,住房保障、随军家属就业保障、无工作随军家属基本生活、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子女入学等相关政策都要配套跟进。三是作为军人家庭最重要的幸福指标,全军有更多军人家庭将结束夫妻分居、告别两地相思之苦,军人家庭因两地分居带来的诸多困难也将迎刃而解。对广大官兵而言,这是一件大好事,军人家庭幸福指数将大幅提升。

记者:这次调整军人家属随军政策的背景是什么?

王成志:军人家属随军政策建立于1963年,1991年作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计划经济时代,军人家属随军政策优于国家干部家属投靠条件,对稳定军队干部队伍、促进部队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深化,地方夫妻投靠落户条件逐步放宽。相比之下,现行随军条件严于全国大多数城市和地区,对军人配偶参与社会就业竞争、改善家庭生活质量、促进家庭和谐和睦、稳定基层官兵等带来一定影响。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需要,有必要对这项政策进行调整改革。

不同地区、不同岗位随军条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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