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电动专用车(主要是:邮政、物流、环卫等):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1000元,且每辆补助总额不超过中央财政补助最高标准的20%。
燃料电池车:每辆按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20%给予本市财政补助。
相关人士告诉记者,除了第二类的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乘式)乘用车是按1:1补,其他三类都是按照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20%本市财政补助。
充电设施建设补助30%
除了对新能源车明确了补助办法,对充电设施建设也作出了确认。新办法规定,充电设施建设企业负责组织实施公共充电桩建设与充电条件确认。充电设施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产品及安全标准,并纳入售后服务体系。对符合条件且经市联席办核准备案的充电设施建设企业,按公共充电桩设备投资额(不含土建工程及其他支出)的30%给予本市财政补助。市级、区级财政分级负担新办法还规定,本市财政补助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由市级和区市财政分级负担。
其中,公交集团、交运集团(仅限市内三区和崂山区、城阳区)购买的纯电动或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乘式)客车,由市财政给予补助;其他区市公交公司购买的客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区市财政给予补助。
市直、区市行政事业单位购买的纯电动或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乘式)乘用车,分别由市级和区市财政给予补助。
其他单位(个人)购买的纯电动或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乘式)客车及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本市财政补助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财政和所在区市财政各负担50%。
公共充电桩建设财政补助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财政和所在区市财政各负担50%。
消费者只需支付差价
根据新办法规定,本市财政补助对象是消费者和充电设施建设企业。其中:消费者按销售价格扣减财政补助后支付车辆购置费用;充电设施建设企业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财政补助。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及时向消费者公布新能源汽车销售的市场指导价,以及该款产品消费者可享受的中央财政和本市财政补助金额。
此外,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充电设施建设企业应对提供的产品与服务负责。对于产品质量、售后保障等未达到要求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算账最高补贴12万60%是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