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免费师范生最新政策(2)

政策改革2018-07-01李天扬老师

(五)按照福建省师范免费教育的相关政策,履行义务;毕业后须回到生源所在地设区市任教,在小学、幼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10年。服务期间跨设区市流动的,必须经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六)学生入学前需按照闽教师〔2016〕12号文件要求,与培养学校和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培养就业协议书。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学校要高度重视,对以上的相关招生政策要加大宣传和解释力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教育局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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