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乡村教师补贴标准,吉安市乡村教师工资待遇和补助计划(2)

政策改革2018-06-13王新老师

从2013年秋季开始,江西省在江西师范大学试行本科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毕业后双向选择政策性安排就业,确保有编有岗。实行“到岗退费”政策,免费师范毕业生到岗任教后可获得学费补偿,由省财政厅报销其在校四年所缴纳的学费和住宿费。3年来,全省共招收免费师范生近千名,吸引了一批优秀高中毕业生就读师范专业。因此,从2017年开始,每年都将有数百名优秀免费师范生进入乡村教师岗位,投身乡村教育事业。

畅通师资补充和流动渠道

江西省采取了三项措施,畅通师资补充和流动渠道,确保乡村学校教师“配得齐”。

一是实行编制动态管理。要求各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进行宏观管理、总量控制,县教育行政部门科学配置资源,合理分配下达经上级部门批准的教职工编制,向农村学校倾斜。各地在配备农村中小学教师时,实行教职工与学生比和教职工与教学点班额比相结合的编制配置方式,对中心小学以下的教学点,实行按班额配置编制,确保每个班有1.5个教师编制,保证边远乡村学校的师资配备。

二是实行中小学教师招聘省级统筹。2010年开始,江西省以实施“特岗计划”为契机,实行中小学教师招聘省级统筹:省级统一组织招聘考试报名、笔试,公布入围人员名单,市、县两级根据入围名单组织面试、体检和聘用,每年为中小学补充教师1万余名,确保了选人用人的公平、公正、公开,严把教师入口关,为中小学注入了生机和活力。近5年来,共招聘补充教师5万余名(其中特岗教师1.7万名),这些教师绝大多数安排在乡村学校,为乡村学校补充了一大批素质高、能力强的教师。

三是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改革。,江西选择11个县进行试点,共交流轮岗校长教师1285人。金溪县对教师编制实行全县统筹,按需分配,对教师工资及“三险一金”等待遇实行全县统一发放,促进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上高县为城区交流到乡村学校的教师每月发放交通补贴500元;万安县出台农村小学“走教”教师交通费补贴政策,按照0.4元/公里标准发放,当年为全县423名“走教”教师发放交通费补贴近50万元。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5年江西在南昌市、宜春市全面推开交流轮岗改革试点,全省52个县(市、区)启动实施了这项改革,共交流轮岗6039人,其中校长623人,教师5416人。一批城区优质学校的优秀教师进入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有效促进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提高了乡村薄弱学校的教学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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