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省内转移登记 各县市有服务点
据介绍,根据省政府和市政府的要求,外地转入我省的机动车未达到“国Ⅳ”排放标准的,一律不予受理。严禁黄标车在省内进行转移登记。严格控制核发《道路运输证》。在车辆新进入我市道路运输市场和转籍过户车辆办理道路运输手续时,运管部门将严格把关,对黄标车或无标车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严格把关道路运输手续年审。对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营运车辆,运管部门不予通过《道路运输证》审验,待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后再予以审验。按照山东省四部门黄标车“黄改绿”工作方案,营运黄标车具备条件的,车主自愿申报“黄改绿”,同时,政府给予配套改造资金。营运黄标车通过技术改造变为绿标车视同黄标车淘汰。
同时,市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领导小组还公布了淘汰黄标车服务窗口及联系电话:东昌府区0635—8529813;经济开发区0635-2998328;临清0635-2100068;冠县0635-6155718;莘县15725595697;阳谷0635-6322966;东阿18866521816;茌平0635-4228022;高唐0635-3990042。市直黄标车在东昌府区车管所办理,其他县(市、区)黄标车在所属辖区的车管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