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棚户区改造政策(4)

政策改革2018-08-20李天扬老师

第十七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浙江省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浙财综〔2010〕112号)同时废止。

浙江省2016年棚户区改造最新消息:

一、2016年浙江省明确提出“三改一拆”行动

2016年,浙江省又明确提出,制定实施新一轮“811”美丽浙江建设行动,深入开展“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11项行动,到202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建成生态省,成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美丽中国先行区。

“决不把脏乱差、污泥浊水、违章建筑带入全面小康”,这是浙江的庄严承诺。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作为拆、治、归“三字经”的重要一环,“三改一拆”肩负起新的使命。全省上下树立起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再接再厉、再干五年,着力抓推进、抓巩固、抓长效,继续强势推进“三改一拆”并强化拆后土地利用,深入开展“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工作。

二、浙江宁海棚户区改造引入“竞争机制”

不久前,宁波宁海西门棚改区块1号和4号两个区块开始签约,短短16天,签约率即达到80%,成为各县(市)中第一个签约协议生效的棚改区块。

加快签约是宁海棚户区改造引入“竞争机制”的功效之一。过去几年,宁海在实施成片危旧房改造中,往往碰到被征收户意见不统一,认为这是政府“要我拆”,出现了一些“钉子户”。去年,宁海引入“竞争性拆迁”模式,以竞争转变百姓思路,从“要我改”向“我要改”转变。以西门区块为例,一期拟征收773户,将其划成6个项目小区块,设定90%意愿率的项目启动触动阀。去年7月开展民意征询工作,6个区块的报名同意率分别达到91.4%、95.6%、90.3%、92.2%、76.3%和84.8%。

“竞争性拆迁”模式实现了政府与棚改户的双向互动,以及棚改户之间的互促互动。之前未达到同意率90%的5号和6号区块的居民,在项目启动触动阀的激发下,形成了自动自发组织动员、邻里宣传促报名率的氛围。很快,5号区块报名同意率从76.3%提高到91.4%,6号区块从84.8%提高到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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