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电子商务最新政策(3)

政策改革2018-08-11王新老师

(六)提高电子商务扶贫开发水平。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把电子商务纳入扶贫开发工作体系。开展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工作。提升贫困地区交通物流、网络通讯等发展水平,增强利用电商创业、就业能力,推动特色农副产品、旅游产品销售,增加贫困户收入。鼓励引导电商企业开辟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和民族地区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与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建立直采直供关系。〔省扶贫移民局、商务厅、农业厅、省供销社,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宽带普及。促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积极推动4G和移动互联网技术应用。以建制村通硬化路为重点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推进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建设。加强交通运输、商务、农业、供销、邮政等相关部门及电商、快递企业对相关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的共享,加快完善县、乡、村农村物流体系,鼓励多站合一、服务同网。鼓励传统商贸企业建设乡(镇)商贸中心和配送中心,发挥好邮政普遍服务的优势,发展第三方配送和共同配送,重点支持“老少边穷”地区物流设施建设,提高流通效率。加强农产品产地集配和冷链等设施建设。〔省通信管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农业厅、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社,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四川省电子商务业发展推进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日常工作由推进小组办公室负责,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商务厅等省直相关部门)

(二)加强财政政策扶持。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重点培育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支持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配送体系建设和人才培训。在开展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基础上,积极争取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支持。省直相关部门和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力度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财政厅等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助农取款服务点相互依托建设,实现优势互补、资源整合,提高利用效率。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研发适合农村特点、满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需求的网上支付、手机支付、供应链贷款等金融产品,加强有关风险控制,保障客户信息安全和资金安全。加大对电商创业人授信和贷款支持。积极推进农村青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鼓励金融机构针对不同阶段的农村青年创业者,设计推广小额信用贷款、个人商务贷款、小企业贷款等金融产品,满足农村青年创业合理资金需求。协调各类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简化农村网商小额短期贷款办理手续,对信誉良好、符合政策条件的农村网商,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人行成都分行、省政府金融办、四川银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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