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新政策,公租房新政策分析(2)

政策改革2018-08-10李天扬老师

截至2015年11月末,陕西全省商品房屋待售面积为599.24万平方米,以现有的增速计算,全省待售房屋去库存周期约为21个月。而安徽省将力争用3年时间,在消化新增商品房的前提下,再化解商品房库存2500万平方米左右,将房地产库存调整到合理区间。

推进公租房货币化

在住房租赁市场上,公租房是其中的特殊部分,同时属于住房保障的范畴。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推进公租房货币化,政府对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给予补贴。保障对象,包括了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青年医生、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条件的应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我国住房保障有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此前多以实物保障为主,随着住房供求关系缓和以及住房租赁市场的一定发展,开始向货币补贴转变。

数据显示,到2010年底,全国累计用实物方式解决了近2200万户城镇低收入和部分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实物住房保障受益户数占城镇家庭总户数的比例达到9.4%,还有近400万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而在“十二五”期间,我国又进行了一轮规模空前的保障房建设,按照规划,到“十二五”末,全国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

此前就有专家向记者表示,货币补贴是国外住房保障的主流,尤其在欧美发达国家,政府不会参与供应,也就是不补砖头补人头。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的《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的指导意见》中,也明确表示,鼓励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公租房保障对象,可通过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的方式支持其在市场上租赁住房。

而政府投资的公租房要加快推进租补分离、分档补贴和管办分开、市场运作机制。安徽省方面表示,要力争通过3~5年时间,基本形成符合安徽实际的公租房货币化保障机制。

陕西省也提出,加大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发放力度,支持保障对象通过租赁市场解决住房问题。同棚户区改造上也大力推进货币化安置,制定并公布本地实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政策措施,归集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存量商品房,建立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房源库,确保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率不低于50%。

除此之外,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提出,要完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强化监管,推行统一的租房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中介服务,稳定租赁关系,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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