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和公租房标准

住房公积金2018-06-23王新老师

2016年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和公租房标准

北京公租房申请办理条件

1、“三房”轮候家庭

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无须再次申请,只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时间从原保障性住房备案登记日期起算。

2、其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

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与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同一户籍的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

3、外省市来京家庭

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4、产业园区

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房”轮候家庭,可持备案通知书到原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登记申请轮候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时间从原保障性住房备案登记日期起算。

其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家庭向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北京公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为北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难家庭。

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正在轮候的家庭,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北京公租房申请需要哪些材料?取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只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填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预先登记表》即可进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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