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黄标车淘汰报废补贴政策,汕头市黄标车限行区域(3)

政策改革2018-08-04李天扬老师

三、资金来源

按照我市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根据财权与事权相统一原则,市财政负责中心城区(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资金,非中心城区(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资金由车辆注册登记所在地区县财政负责。“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资金须做到专款专用,对违规挪用、骗取奖励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职责分工

(一)市环保局:负责“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环境监管;负责“黄标车”审核认定;负责申请材料汇总审核,并将奖励补贴资金拨付至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银行账户。

(二)市公安局:负责“黄标车”提前报废的审核认定;负责“黄标车”注销登记。

(三)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黄标车”营运性质的审核认定;负责营运“黄标车”道路运输证注销登记。

(四)市经信局:负责报废汽车回收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黄标车”报废回收的审核认定。

(五)市财政局:负责中心城区(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资金;负责“黄标车”补贴资金申请的审核认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联席会议制度工作要求,定期召开“黄标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工作进展中存在的问题。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黄标车”提前淘汰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建立工作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抓好落实,定期向市环保局提交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按各自职责全力支持“黄标车”提前淘汰。

(二)开展专项整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由公安、环保、交通管理部门联合开展道路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通行车辆的管理,重点抽检列入高排放车型目录的在用车辆排气污染状况,对达到强制报废年限而未办理报废手续的车辆依法强制注销并公告牌证作废。在限行区域内推广设立电子执法系统,对进入限行区的“黄标车”进行实时抓拍并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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