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拆迁补偿标准规定,福州市拆迁旧城改造补偿条例(2)

政策改革2018-08-01李天扬老师

原产权房屋面积小于45平方米,在本市范围内无其他处房屋且人均建筑面积少于10平方米的困难户,选择货币补偿且在协商期限内搬迁的,经街道、社区居委会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按不足45平方米的部分乘以房屋区位补偿单价给予困难补贴。但本《办法》出台后对现有房屋进行产权分析,且单户产权面积少于45平方米的,不享受困难补贴的优惠政策。

此外,以产权调换作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式的,对所调换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的评估,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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