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要求有效解决户口迁移中的突出问题。
对那些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能够适应竞争环境的人员的落户问题,列入“重点解决”对象。对长期在城市打工的农民工落户,也将“积极解决”。如果进城农民工获得过市、州以上的优秀(杰出)农民工、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不但本人可以在当地落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还可投靠落户。
此外,我省还将不断提高高校毕业生(含往届毕业生)、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和技术工人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
[权利保障]
农民“人走地还在”进城后同享住房保障
农民进城,承包地、宅基地、村里的分红都得丢吗?进城之后,社保、住房、子女能和城里人一样吗?《意见》作了多方面规定。《意见》明确,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以及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农民进城不再是“破釜沉舟、背水一战”。《意见》要求,农民进城后,纳入城镇社保体系、住房保障体系。已经在农村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接入城镇社保,确保能异地就医结算。其子女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并享有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普惠性学前教育和异地中高考的政策。农民进城,生活照样有保障有盼头。(赵贝)
总目标
“十三五”期间500万人进城
今年我省城镇化率约为56%
2020年前全省城镇化率达到61%
落户政策
小城镇全面放开
范围:50万人以下城市和建制镇
落户条件: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均可登记为常住户口大中城市
有序放开
范围:黄石十堰荆州荆门鄂州孝感黄冈咸宁随州襄阳宜昌落户条件=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保(最高不超过2年)(其中,承载压力小的城市,可以全面放开)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均可登记为常住户口超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