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退休人员涨工资新政策人力资源部最新消息(2)

政策改革2018-07-23李一老师

市本级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安排37亿元,补助区县125亿元

市本级节能环保支出安排17亿元

补助区县47亿元

市本级城乡社区支出安排99亿元

补助区县50亿元

市本级农林水支出安排51亿元

补助区县85亿元

市本级交通运输支出136亿元

补助区县43亿元

市本级工业商业金融等支出安排42亿元,补助区县4亿元

市本级国土海洋气象支出13亿元

补助区县2亿元

市本级住房保障支出安排22亿元

补助区县8亿元

市对区县财力补助522亿元

下面跟高教网教育小编一起来回顾一下2015年重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涨工资的情况:

渝府发〔2015〕23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重庆市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重庆市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办法

一、调整范围

(一)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二)12月31日及以前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办理退休审批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不含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三)按照《重庆市对曾在我市城镇用人单位工作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有关养老保险问题处理意见》(渝府发〔2008〕25号)、《重庆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和重庆市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渝府发〔2008〕26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我市用人单位未参保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基本养老保障有关遗留问题的通知》(渝办发〔2011〕272号)规定参保,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并在12月31日及以前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的城镇超龄人员和被征地农转非人员(不含2014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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