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养老保险新政策解读缴费基数和比例(2)

政策改革2018-06-24李天扬老师

这次调整,可能会影响相当大的一部分人群。所以昨天宁波市人社局的工作人员特意提醒大家:

考虑到新老政策之间的平稳衔接,对2010年宁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中断缴费的人员,以及预计到达60周岁时缴费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只要在年底前办理补缴,就仍可按甬政发〔2009〕91号规定的标准享受政府缴费补贴,请有意补缴的参保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咨询办理。

另外,《意见》还明确规定,12月31日后参保的人员,要领取养老金需达到两个条件:

一,到达待遇享受年龄,

二,缴费年限须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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