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月增发247元
从区人社局获悉,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区再次提高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部分养老金将于3月底发放到位。此次调资,我区共有33762名企业退休(职)人员列入范围,人均月增发基本养老金247元,全区每月将增发基本养老金约825万元。
据了解,此次调整对象为2016年4月30日前按国家、省、市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调整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133元标准增加,退职人员按每人每月110元标准增加;第二部分根据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确定月调整标准,具体标准为: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每月增加5元。
在普调基础上,对部分企业退休(职)人员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其中,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人员,缴费年限满3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70元,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60元,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2016年4月30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
低标准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按本人退休时计发基本养老金所确定的缴费系数,乘以调整额(含适当增发部分)确定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
退休人员郑大爷为自己算了一笔账。郑大爷今年75岁,工龄30年,原退休工资每月3000元。本次调资中,按照“133元+5元×30年(缴费年限)”的标准计算增加部分,郑大爷每月的退休金,增加了283元。此外,由于郑大爷已年满70周岁,每月再增发30元,因此,郑大爷每月到手的退休金将增加31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