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如下:
1问题一:为什么要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进行改革?
答: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公安机关面临的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和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形势任务日益严峻复杂,同时,人民群众对社会安全感和公平正义有更高的标准要求。面对这些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公安队伍建设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从完善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战略高度,把公安队伍管理改革作为司法体制改革和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重要基础性、保障性工程,作出了部署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就加强公安队伍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明确要求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公安队伍。
招录培养工作是公安队伍建设的“源头工程”,直接关系公安事业的长远发展、关系公安机关职责使命的有效履行。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要求,2014年以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等部门经过深入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两个改革意见。此次改革就是要建立健全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进一步提高招警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进一步提升公安院校教育培养质量,积极适应公安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纪律严明、素质过硬的公安队伍,确保从源头上提升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水平。
2问题二:推进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改革有什么总体考虑?
答: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改革是国家公务员招录领域的一次重要的创新性改革。此次改革设计了诸多新政策、新举措,无论是改革广度还是力度都是空前的,必将对今后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乃至整个国家公务员招录工作,都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改革的总体考虑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有关决策部署,紧紧扭住当前影响和制约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突出问题,在认真总结以往招警工作经验,充分吸收借鉴境外做法的基础上,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建立健全一整套符合公安机关性质任务、体现人民警察职业特点、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切实增强人民警察职业吸引力,畅通公安机关进人渠道,确保把适应公安实战需要、符合人民警察职位要求的人员招录进来,把社会各类优秀人才聚集到公安机关,为加强新形势下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