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城市化率。深化“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改革,全面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赋予抵押、担保、流转、转让等权能,支持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有偿退出或转让“三权”。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创新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建立城乡公用事业长效化运营、维护、管理机制,理顺市政公共产品和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推进城市优质资源下沉,提高农村教育、卫生、养老、助残等公共服务水平。
3.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推进文化改革发展,切实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努力建成文化强省。
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工作,持续深化以中国梦为主题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推进重要新闻媒体建设,强化新媒体建设管理,加快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大力传播网上正能量,加强网上内容建设,提高网上舆论引导能力。深化“八八战略”研究,启动实施第二期“浙江文化研究工程”。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加强新型智库建设。大力实施核心价值普及、优秀文化传承、文化礼堂建设、最美风尚培育、网络空间清朗、诚信建设“六大行动”,深化“最美浙江人”主题实践活动和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注重通过法律和政策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重点文艺院校和重大文化设施建设,打造浙江文化标志平台。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完善全省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加快市县公共文化场馆建设,以农村文化礼堂为重点建设农村文化服务综合体,建设覆盖全省的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加强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和活化利用。
推动文艺繁荣兴旺。深入实施地方戏曲振兴、当代文学提升、美术书法创作、影视精品打造、网络文艺发展、基层文艺繁荣、文艺浙军培育“七大工程”,推出更多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深入实施文化名家暨“五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加大青年文艺人才培养力度,努力建设德艺双馨的文艺队伍。拓展对外文化交流渠道,提升文化对外传播力。
推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快完善文化宏观管理体制,创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方式和监管模式。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深化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推进省属重点国有文化企业股份制改造。深化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
提升文化产业发展水平。推进文化产业园区、文化小镇等发展平台建设,建设好一批国家级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办好一批国家级文化节展。巩固提升影视动漫、新闻出版、文体用品制造等优势产业,大力发展数字内容、创意设计、文化会展等新兴产业,扩大文化产品出口。
4.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按照科学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要求,加强规划引领和资源整合,完善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积极创建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加快构建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深度贯彻军事需求,聚焦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力量建设等重点领域,以军地两用、操作性强的具体项目为抓手,加强军民两用技术研发交流,整体提升军民融合发展水平。充分发挥浙江民用产业优势,引进军工产业优质资源项目,推进重点产业“民参军”“军转民”。积极支持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加强国防动员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强化全社会国防意识。深入开展双拥工作和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活动,扩大社会力量拥军优属成果。
四、全面推进绿色发展,加快建设美丽浙江
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统筹考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谋划实施新一轮“811”美丽浙江建设行动,实现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
1.持续推进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持续深化“五水共治”,大力实施“十百千万治水大行动”,完善河长制等常态化长效化治理机制,基本实现县城和城市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工业废气、车船尾气、餐饮油烟、秸秆焚烧和扬尘治理,全面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保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全面加强噪音、光污染治理,强化核与辐射监管。加大垃圾治理力度,实现城乡垃圾分类处理全覆盖,推进农林废弃物、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深入推进畜禽养殖业转型提升、化肥和农药减量使用,切实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确保全省生态格局安全。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保护力度,确保主要流域源头地区维持原生态。推进平原绿化、林相改造和森林扩面提质,加强森林、湿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深入实施海上“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大力整治近岸海域和重点海湾污染,加快东海渔场修复振兴,建设“海上粮仓”,实现海洋环境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强地质灾害防控、治理和搬迁避让。建设好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积极创建国家公园。
2.加强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落实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加快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低碳行动和重点产业能效提升行动。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提高城乡公交覆盖率和城市公交分担率,推广节能与新能源交通运输装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雨洪资源利用,加快海绵城市建设。坚持最严格节约用地制度,逐年减少建设用地增量,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比例结构,大力盘活城乡存量建设用地,推进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低丘缓坡荒滩未利用地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提高土地产出效率。加大滩涂围填海造地力度,有效补充新增耕地,统筹落实重大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促进矿产资源高效利用。持续强化结构、工程、管理减排,继续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探索建立全省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机制,主动控制碳排放。
3.加快发展生态经济。积极推进经济生态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鼓励企业进行工艺技术装备的清洁更新,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推进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环保设备制造和综合环境服务产业,促进节能环保低碳技术及产业成为新增长点。充分发挥旅游业促进绿色发展和生态富民的重要作用,建设旅游大平台,全面提升景区品质,健全旅游产业链,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管理,打响“诗画浙江”品牌。发挥山水资源和环境优势,促进自然与人文融合、生态与产业对接,培育生态经济新业态。
4.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全面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和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完善反映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区域发展绩效评价体系。完善资源环境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探索生态环境资产证券化机制。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面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财政收费和奖惩制度,探索建立以水环境质量为基础的生态补偿制度,加大对江河源头地区和重要水源涵养区的补偿力度。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完善“三位一体”环境准入制度,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探索污染源一证式管理制度。落实中央关于环境治理基础制度改革的各项部署,推进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制度创新。
健全生态环境共同参与监督机制。强化政府生态环境信息发布制度,规范排污单位信息公开和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充分发挥公众、新闻媒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全方位构建生态环境社会监督体系。积极培育和弘扬生态文化,强化全社会的生态伦理、生态道德和生态价值意识。
五、全面推进开放发展,不断提升国际竞争力
开放是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顺应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大趋势,不断丰富开放内涵,继续提升国际市场份额,努力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
1.全力打造重大开放平台。顺应国际经贸投资规则的新变化,全方位提升宁波舟山口岸开发开放水平,争取设立自由贸易港区,充分发挥省海港集团大平台作用,统筹建设大宗商品储备加工交易基地,加快建设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和绿色石化基地,打造面向环太平洋经济圈的海上开放门户。深化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加快建成国际邮件互换局和交换站,推进义新欧国际班列线路扩展延伸,打造国际商贸中心和国际化陆港城市。加快建设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加快杭州空港开放步伐,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大力发展企业对企业跨境电商,打造“网上丝绸之路”战略枢纽,加快体制、政策、模式的复制推广,推进跨境电商海外物流体系建设,促进全省传统外贸和制造企业通过“互联网+外贸”实现优进优出。加快建设海峡两岸(温州)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在温台沿海区域建设若干民外合作产业发展大平台,争当民企民资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开路先锋。
加快推进各综合保税区全面封关运作和功能提升,推动现有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升级,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申报和创建综合保税区。统筹推进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区、高新园区等各级各类开发区空间整合和体制融合,规划建设一批高水平的中外合作产业园,开展国际化招商,引进国际化人才,培育国际化企业,打造区域发展的开放高地。
2.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大力开拓国际市场,以自有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营销为重点,引导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加快形成以渠道、品牌、技术、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出口竞争新优势。以发展服务外包为重点,加快推进服务贸易扩量提质。实行积极的进口政策,创新进口模式,大力培育进口平台,引导企业扩大先进技术、关键设备、能源产品、节能降耗环保产品进口。瞄准国内市场热销的国际产品,加大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力度,努力实现进口替代并开拓国际市场。
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鼓励外资重点投向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引导外资在浙中、浙西南地区适度发展符合环保要求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创新利用外资方式,鼓励外资参与省内企业改组改造,探索民营企业以海外上市、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与外商合资合作,支持省内企业与海外跨国公司开展深度合作。加强国际友城工作。
积极推动企业跨国经营。扩大国际优势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充分发挥沿线国家浙籍侨商的作用,加快境外经贸合作区全球布局,建设境外产业集聚区,推动优势产能在境外集群发展。大力培育本土跨国企业,鼓励支持上市公司开展跨国并购重组,积极推动大企业到境外建立生产基地、研发设计机构、展销中心,加大对境外产业的投资整合力度,实现产业链价值链全球布局。大力发展对外承包工程,带动成套设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
3.创新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健全贸易便利化体制机制,全面实施单一窗口和通关一体化,积极发展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等新型商业模式,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完善国际贸易摩擦预警防范和应对机制。进一步开放投资领域,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完善投资者权益有效保障机制。改革境外投资管理方式,对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管理方式,创新完善境外投资服务促进体系和风险防控监管机制。加强领事保护工作,切实维护我省公民、企业海外权益和安全。
4.全面推进区域合作与发展。积极落实我省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实施方案,率先建成对接长江经济带的现代立体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率先建好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主动接轨上海,深入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重点推动交通、环保、公共服务、科技创新等领域共建共治共享,共同打造“美丽长三角”。推动浙闽赣皖四省九市协同发展,加强与海西区对接融合,合力打造国家东部生态文明旅游区。加强与能源资源富集省份的合作交流,重点抓好与新疆和宁夏的能源合作、与黑龙江的农产品合作,进一步做好对口支援和对口帮扶工作。加大“东引台资”力度,加强与港澳地区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