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绸、黄酒、茶叶等历史经典产业,着力把文化创意产业培育成为万亿产业。组织实施万亿产业发展规划,创新产业引导扶持政策,充分发挥产业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促进产业集群化、高端化、特色化、智能化发展。高标准建设好聚焦万亿产业、兼顾历史经典产业的特色小镇,突出产业高端要素集聚特色,加强创新链与产业链衔接,切实推动产业创新落地。加大省级产业集聚区创新提升力度,突出核心区块建设,加快打造大产业集聚发展高地。
积极推动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大力推动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健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提升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水平。创新农业经营方式,着力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建成“三位一体”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深入实施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坚守耕地红线,实施千万亩耕地质量提升工程,全面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任务,打造现代农业园区升级版,增强主要农产品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农业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和农业技术创新,发展现代种业,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全面提升先进制造业竞争力。制定实施《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深入实施“四换三名”工程,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龙头企业,建设一批信息科技、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创新中心,抢占制造业新一轮竞争制高点。以国内和国际市场引领制造业提升,提高浙江制造产品品质,打响浙江制造品牌。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发展,谋划实施智能化改造工程,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转变,加快“浙江制造”向“浙江智造”转型。推进互联网和制造业统筹发展,发挥互联网拓市场促发展的平台和渠道作用,推动制造方式和营销方式变革。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实施范围,推动设备更新和新技术应用。推进传统块状经济整治提升,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切实消除环境污染、安全生产和治安隐患,加快发展成为具有稳定竞争力的现代产业集群。
着力打造现代服务业新引擎。提升发展金融、信息、物流、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支持发展养老、家政、教育文化等生活性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推动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大力推进流通现代化,以流通业变革带动生产方式变革。深化各类服务业改革试点,加强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建设,促进服务业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
积极发展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实施浙江“互联网+”行动计划,建设特色明显、全国领先的电子商务、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金融创新、智慧物流、数字内容产业中心,发展分享经济,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推进产业组织、商业模式、供应链、物流链创新,支持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创新。推广新型孵化模式,大力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办好世界互联网大会,注重发挥其综合效应。
3.大力推进经济体制创新。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建立健全“四张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提升政务服务网功能,积极推进政事分开改革。全面推进县域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健全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产业结构调整创新、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等体制机制。落实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各项举措,完善公开透明规范的预算管理制度,健全政府债务风险管控机制,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建立全社会信用等基础数据统一平台。更加注重运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化解产能过剩,加大依法推进企业破产重整重组力度。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大省市县国有资本、资源整合力度,推进国有资本向基础设施与民生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集聚。以资产证券化为重点,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打造一批引领转型升级、在国内外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国有企业集团。围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一批国有资本投融资和运营平台。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进经营性资产统一监管,有效整合监督资源,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再造民营经济新优势。继续深入实施浙商回归工程,发挥浙商总会力量和作用,拓展浙商回归领域,提升浙商回归规模和质量。大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生态,继续推进市场主体升级,深入实施小微企业成长计划,促进小微企业集聚、集约、集群发展,推动全省中小微企业总量持续扩大、效益持续提升、贡献持续增强。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全面放开竞争性行业和垄断行业竞争性业务,消除民间资本进入的各种隐性壁垒,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提升民营企业家素质,大力培育新生代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队伍,引导民营企业加强管理创新。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实质性减轻企业负担。
推进金融创新发展。着眼于打开资本对接创新创业通道,整合各类金融资源要素,在创新创业活跃、金融资本密集的区域打造若干资本集聚转化大平台。加快民营银行设立步伐,加大地方金融法人机构改革重组力度。深化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和各类金融改革专项试点,构建面向“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普惠金融体系、助推经济转型升级的科技金融体系和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金融体系,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大力发展天使、创业、产业投资,推动更多企业上市和挂牌,推动上市公司通过兼并重组做强做大。大力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加快巨灾保险等政保合作项目实施。构建地方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金融环境。
4.充分释放有效需求新潜能。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创新产品和服务供给,积极培育消费新热点,扩大服务消费,稳定住房消费,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促进消费稳定增长和结构升级。完善促进消费政策体系,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发挥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扩大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重点规划实施产业转型、基础设施、城乡统筹、生态环保、公共服务五大领域重点项目。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政府投融资平台改造整合提升,积极构建政府资产证券化、政府投资基金、政府投资公司等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和资本运作机制。全面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激发民间投资新活力。
发挥出口对增长的促进作用。增强对外投资和扩大出口结合度,提升传统优势产品竞争力,培育外贸新业态,推进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协调发展,形成新的出口优势,巩固传统市场,开拓多元新兴市场,不断提升我省产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和产品在全球市场中的份额。
5.全面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谋划实施万亿综合交通工程,高标准构建支撑都市经济、海洋经济、开放经济、美丽经济发展的四大交通走廊,形成水陆空多元立体、互联互通、安全便捷、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加快省域城际高速铁路建设,努力打造省会到设区市1小时交通圈,拓展出省铁路通道,加快形成覆盖全省、衔接紧密的铁路网。统筹推进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协调发展,加快实现陆域县县通高速,不断完善公路网络结构。加强港航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港区开发,加快建设疏港物流大通道,深入实施内河水运复兴行动计划,加快内河高等级航道网建设,构建水陆、江海、海河、海铁等多式联运体系。制定实施地方航空发展规划,统筹推进航空枢纽、干支线机场和通用机场建设,构建布局合理的机场网络,努力建设全省1小时空中交通圈。深化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和运用,构建现代物流网络体系。
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供应优化的现代能源体系,探索推进近零碳排放示范试点。加强沿海平原骨干排涝工程、主要江河治理、水库枢纽、引调水、滩涂生态围垦、流域系统治理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全省水资源供给保障体系和海洋河湖生态健康体系。加快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推进城市无线网络服务开放共享。切实加强农村交通、环保、信息、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
三、全面推进协调发展,切实增强发展整体性
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坚持区域协同、城乡一体、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并重、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在协调发展中拓展空间,在补齐短板中增强后劲。
1.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按照全省一张图一盘棋要求,编制省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推进“多规合一”,划定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塑造以海洋经济区、四大都市区、生态功能区为基本架构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统筹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大力推进海港、海湾、海岛“三海联动”,打造覆盖长三角、辐射长江经济带、服务“一带一路”的港口经济圈,推动海洋经济发展上新台阶。以宁波舟山港为龙头,大力整合全省海港资源,促进海港、陆港、空港、信息港一体发展,加快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临港产业和现代物流业,打造全球一流的现代化枢纽港和国际港航物流中心。大力发展湾区经济,统筹推进杭州湾、象山港、三门湾、台州湾、乐清湾、瓯江口等湾区保护和开发,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协同推进湾区基础设施互联、沿湾产业提升、湾区新城建设,打造陆海统筹发展的战略支点、港产城融合的战略基地和海洋经济发展新增长极。加强重要海岛开发和无居民海岛保护利用,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港口物流、绿色石化、船舶制造、海洋旅游等产业。着力构建浙江渔业海外平台,不断做强远洋渔业。
编制实施杭州、宁波、温州、金华—义乌四大都市区规划纲要,加快提升国际化水平,充分发挥都市区对全省转型升级、创业创新的核心带动作用。加强都市区内部轨道交通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动各类公共交通“零距离换乘”,加快实现都市区通勤一体化。建立健全都市区协调发展机制,引导都市区内部产业转移和园区合作共建,努力在空间布局优化、产业协同发展、生态环境共保、公共服务共享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下转第四版)
(紧接第三版)探索推进电信服务同城化、金融服务同城化。
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生态功能区布局。突出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适时扩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加强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以钱塘江、瓯江等主要水系为轴带,加强上下游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和联合监管,协同发展以生态旅游为重点的生态经济,沿江布局以山水田园城镇为支撑的生态城镇体系,打造连接海洋经济区、都市区的生态廊道和开放合作通道。坚持陆海统筹,实施海洋生态保护区建设计划,加大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力度,打造滨海生态走廊,构筑坚实的海洋蓝色生态屏障。
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丰富协作内涵,完善协作平台,创新协作机制,实施产业平台建设、绿色经济发展、群众增收共享、人才智力合作和浙商助推发展等行动计划,打造山海协作工程升级版。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发展。
2.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启动新一轮城镇体系规划修编,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和功能等级。全面提升四大都市区核心区综合能级,发展壮大省域中心城市,推进设区市城区与周边县市协调发展、融合发展,大力推进县域经济向都市区经济转型。因地制宜实施“一城数镇”“小县大城”建设,积极培育新生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科学编制村庄规划,积极推进美丽宜居示范村、特色村和农村新社区建设,合理引导农村居民点布局,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
全面推进城乡建设转型,积极建设美丽、智慧、人文城乡。继续强势推进“三改一拆”,注重拆改结合,强化依法治违的长效机制,县县实现基本无违建,建成基本无违建省。持续深化“四边三化”,沿边沿线脏乱差问题彻底消除,建成覆盖全省、环境优美的绿道网、景观带、致富线。深入实施交通拥堵治理工程,实现全省城市交通拥堵状况明显改观。推进城市设计、村庄设计全覆盖,依托山水地貌优化城乡形态,全面实行绿色规划、设计、施工标准。加快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复兴老城功能,挖掘众创空间资源,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大力改造城中村,加强农房设计,建设“浙派民居”,全面提升城乡品质环境。深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逐步将智慧服务向有条件的村庄延伸。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街区、村落保护利用,突出自然风貌、文化特色和旅游元素,打造具有浙江记忆、彰显江南特色的城乡风貌。
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提高户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