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体制机制,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加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维护首都政治安全。深化“平安北京”建设,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提高发现、打击、防范和处置恐怖活动能力。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以地下管线、危险化学品、公共交通、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大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推动生产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切实防范各类重大事故发生。加强城市防灾减灾和应急能力建设,推动区域协同联动,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八、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着力增强发展活力和创造力
改革开放是发展的强大动力。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全面落实中央改革部署,推动具有标志性、关联性作用的重大改革,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
(一)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持续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投资运营模式,建立和完善合理投资回报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扩大投资。稳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制度改革,抓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促进集体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推进国有林场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理顺市场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区域差别化的公共服务及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方向,推动建立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的治污新机制,促进环保产业发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疏解与承接相协调的财政制度,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管理。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能力。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依法行政,提高政府效能。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严格绩效管理,强化行政问责,突出责任落实,确保权责一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公开审批流程,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
(三)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分类改革,优化市属国有资本重点投资方向和领域,坚持做强做优做大市属国有企业。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用,探索国有资本形态转换机制,提高国有资本证券化水平,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央企、民企、外资等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市属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合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