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养殖补贴政策,浙江省农业养殖补贴政策解读(5)

政策改革2018-12-09王新老师

  2014年我国首次把加工类合作社示范社单项列出,计划2014~2016年发展1000家国家级加工合作社示范社。补贴资金从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种植、养殖向产品储存、加工、流通等加大比重。鼓励农业企业与农户、农民合作社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合理分工、互利共赢。

  4、环境评价占据专项的“一票否决”地位

  雾霾的持续强劲,土壤的板结与污染,水土缺失依旧是我们迫切改善的重大问题,我国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农业项目的评价必须以不能破坏甚至能改善良好生态环境。因此环评将是2016年农业补贴及专项扶持资金不可或缺的评价因素。

日前,经浙江省政府同意,《浙江省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正式出炉。浙江将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在2017年前全面完成农业补贴改革任务。

今年,国家决定对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政策进行综合改革,浙江被列为全国五个改革试点省份之一。试点中,浙江着重推进三项任务:首先是推进制度创新,整合归并性质相近、用途相同、使用分散的农业补贴资金,突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同时,优化粮食补贴审核发放程序,探索建立粮食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第二是推进组织创新,将引导组建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发挥组织联合优势,降低粮食生产成本,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三是推进金融服务创新,建立完善的农业融资担保体系,开展粮食补贴信用贷款,支持组建联合社农民资金互助会,实行种粮大户贷款贴息政策,构建联合社信用评价体系,逐步形成多层次的农业金融支撑体系。

按照方案,浙江计划到2017年实现三个目标:粮食生产局面要明显改观,耕地得到有效保护,粮食播种面积基本保持稳定;另外,粮食补贴政策针对性、有效性要明显提高,真正实现"谁种粮,谁拿补贴",规模种粮农户收入有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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