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二"补贴停止
从今年10月1日起,非道路发动机将由"国二"向"国三"升级,也就是说,农用柴油机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国三"标准了。
根据规定:非道路发动机生产企业及经销商不得生产和销售"国二"发动机;2016年4月1日起,主机厂不得生产和销售装配"国二"标准的发动机。
据统计,我国自走式农业机械每年新增200万台左右,在每年超过1亿吨的柴油消耗总量中,约有20%用于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这些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氮氧化物的重要排放源,初步估算每年约排放氮氧化物200万吨以上。
实施"国三"排放标准,不仅可大幅度降低氮氧化物、碳氢化物、一氧化碳、颗粒等污染环境的气体物质和固体物质,缓解日益严峻的环保压力,而且可以倒逼农机行业进行技术升级,努力实现全面的技术进步,最终达成产业的转型升级。
申报流程
补贴申报程序由种植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种植面积和品种,村委会登记、核实、公示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汇总,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公示、汇总后报县农委、财政局。县农委、财政局依据乡镇(园区)上报的补贴到户清册,通过农户"一折通"补贴专用存折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