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制度变革空间全面打开(2)

政策改革2018-11-21李天扬老师

据了解,新三板挂牌企业转板创业板存在两种方式,一是创业板设立单独层次,专门接纳在新三板挂牌满一年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此种方式实施的前提是降低财务指标等发行条件,即IPO方式;二是转板企业不通过发行,只通过交易所之间转板,即在新三板通过定增和交易,股权分散程度等指标达到了创业板的上市条件,实现转板。

前者需要修改证券法为前置条件,而后者的前置条件为公开发行。放开顶层的挂牌企业发行股票35人的限制,也就是允许公开发行,这为第二种情形的转板提供了前置条件。有业内人士认为,新三板中满足创业板上市条件的公司,这类公司的数量预计不会少于300家,大概在300到500家的体量。

东吴证券高级经济学家黄琳博士认为,分层设计是新三板一系列制度红利的突破口。截至目前,新三板挂牌企业已经达到4239家。按照每天20家挂牌计算,预计到今年年底,挂牌数量很有可能达到5000家。

不过,由于新三板上市门槛较低,包容性强,挂牌企业质素参差不齐。未来,不少计划转板的企业也许将留在创新层,因为创新层兼具融资的灵活性、便捷性以及交易的活跃性。未来“新三板”企业也许更热衷于内部不同层级之间的“转层”,而不是“转板”。

华泰证券则认为,分层利于优中选优,差异化分层给予投资者更好导向。实施内部分层,现阶段先分为基础层、创新层,日后逐步完善层次体系,通过不同分层导向进一步激活市场。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